近日,一则关于“应届生因拒绝公司组织的周末跑步活动而被辞退”的事件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有人认为,不应将员工的个人选择与工作能力挂钩,更不应以此为由辞退员工,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,称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的团建活动。
9月20日,当事人张先生告诉九派新闻,今年7月22日,他入职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,从事管培生岗位。“第一年就是干销售,去写字楼拜访客户、开晚会规划第二天拜访方案。”他介绍,工作强度大,自己入职大概40天内,晚上10点前下班的天数屈指可数。
“每天加班很多人都接受不了,现在跟我一起入职的这一批基本走光了。”他补充,这段时间领的是固定工资,提成很少,公司给新人提供的资源非常有限。
张先生表示,公司曾几次让员工轮换着参加户外长跑活动,其中一次,要求员工到某公园集合进行10公里的户外跑步。他称,由于连续高强度加班12天,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,身体疲惫不堪,因此便拒绝参与。可让他没想到的是,这一决定竟成了他被辞退的导火索。
拒跑的下周,主管和经理找张先生谈话,希望其主动离职。在谈话过程中,经理表示员工参加户外长跑,实际上也是一种筛选主动性较强员工的方式,并称“你可能接受不了这样的一些企业文化或活动,我们也是基于你的主动性这一点作出这个决定,更多是从公司以及你个人长期发展考虑。”
张先生与经理的聊天记录。图/受访者提供
张先生称自己被开除时没收到任何补偿,“也不给我开离职证明,说如果有任何不满意的,让我去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。”
其目前正准备进行劳动仲裁,现在是庭前调解阶段。他说,现在已失去应届生身份,“还要找工作,这一个月的工作经历又没办法写进简历,都已经这样了,公司还不给你开离职证明。”
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。图/受访者社媒账号发帖截图
据《正在新闻》,该公司的管理人员朱先生表示,开除张先生是由公司决定的,与公司的用人标准有关,他本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,目前公司与张先生处在一个劳动纠纷的过程中,相关的情况以后续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为准。
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徐靖 记者 陶梓童
编辑 肖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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